【摘要】:在恋爱期间,是否发生性行为是每个人都会面对的问题,然而对于女性而言,面对男友的求欢,到底会怎样想的呢?…
在恋爱期间,是否发生性行为是每个人都会面对的问题,然而对于女性而言,面对男友的求欢,到底会怎样想的呢?事实上,面对这一要求,女人的反应可能不一 样,或是义正言辞的拒接,或是毫无理智的陷入,或是半推半就的答应。造就这些反应不一的做法都是源于每个女性不一样的心理动机,不过据有关资料显示,女性 在婚前性行为的心理动机方面,却是存在着许多偏激的观念和想法。从性心理学、性社会学的角度将之概括为以下10个误区:
一、崇尚种种性自由观念
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及我国性文化的时而泛滥,冲击了有着很深文化积淀的传统性道德。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种种性自由观念,想冲破所谓传统性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。
有的女青年说:“我们正面临八方大潮冲击,再理智的女性也会感到困惑——”道德的音乐盒巳安抚不了当今一些青年人矛盾痛苦的灵魂与肉体,她们的性观念己和 原始本能需要划上了等号。因而,有些女青年认为“即然巳成熟了,那么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生理需要。”有的说:“只要自己爱的快乐就行,”也有的说:“怀孕怕 什么,性爱没有罪”,“女人不做一回人流不算一个完整的女人。”
在调查中,有32.67% 的女性认为“贞操不很重要,”有19.7%的性交后根本无所谓,并说“就那么回事”等等。
观念一变,行为随之而变,当她们的爱情还处于不知道如何理智地去驾驭生活之舟时,就被欲火烧得不攻自破,发生了不该过早发生的性行为 ,有的与男友周期性地发生关系,有的虽巳预感到两人不可能最终成婚,但那种特殊的关系仍一如既往。扭曲的性观念使扭曲的性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拾,结下了“不 负责任的恶果。”
二、追求所谓“新”的恋爱方式
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,已进入高层次、快节奏、多色彩时期,生活方式在改变,恋爱方式也在变。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,九十年代的变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。
有的女青年说:“常规的爱不完整。真正的爱,应该体现出博大。既然爱他,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。”、“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,何必等到结婚以后。”、“巳经九十年代了,含情脉脉没意思,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”等。
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,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,由边缘性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。如痴如醉地拥抱、亲吻、爱抚激发起性生理本能的强烈冲动,使理智巳 难以抵御。有一项调查发现,44.67%的女性在半年之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,其中50.33%的人表示愿意,80.33%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。
按我国性道德规范,男女恋爱期间的性行为,最亲密的形式也只能是接吻、依偎、爱抚,只有在婚姻关系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下,方能发生性交行为。随心所欲的“新潮”行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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